活动规则

1.我的飞信我的群活动介绍

用户创建飞信群,邀请好友加入,登录官方活动平台将自己的群进行报名,或加入自己感兴趣的群组,推动群组超级管理员报名参与此次活动,遵循活动规则,加快积分增长,增强群内沟通交流,提升群组活力值,参与群组评选,赢取G3上网本,同时每日均有机会获得全民参与奖。

1.1主题
我的飞信我的群
1.2活动时间
2009年5月20日-2009年12月31日
活动分为7期,每期群组的活力值都会在月初重新计算。
2009年5月25日00:00:00-2009年5月31日23:59:59
期数 有效参与时间段 中奖公布时间
1 2009年6月1日00:00:00-2009年6月30日23:59:59 2009年7月15日左右
2 2009年7月1日00:00:00-2009年7月31日23:59:59 2009年8月15日左右
3 2009年8月1日00:00:00-2009年8月31日23:59:59 2009年9月15日左右
4 2009年9月1日00:00:00-2009年9月30日23:59:59 2009年10月15日左右
5 2009年10月1日00:00:00-2009年10月31日23:59:59 2009年11月15日左右
6 2009年11月1日00:00:00-2009年11月30日23:59:59 2009年12月15日左右
7 2009年12月1日00:00:00-2009年12月31日23:59:59 2010年1月30日左右

2009年5月20日——5月31日,客户可以通过报名页了解整个活动的内容并进行报名。6月1日群组活力值PK开始。6月1日00:00:00前的客户群内发言或飞信积分增长均不计入活力值计算。
6月1日00:00:00到 2009年6月15日23:59:59为活动预上线期。自2009年6月16日00:00:00至2009年12月31日23:59:59,为活动正式上线期。此期间,客户随时可以报名参与活动,但是群组活力值仅在每期活动有效参与时间段内进行计算。
自2009年7月起,每月15日左右公布上个月的各省中奖群组信息。
创建飞信群组,邀请好友加入,激活群空间,登陆活动页,点击我要报名,勾选需要参与活动的群组,选择群组类型,即可参与活动;
TOP20活力群获奖三步曲:
1、邀请朋友加入群,延长PC及手机飞信在线时长,提升个人积分;
2、引导群内发言,探讨共同话题,增加群成员每日发言数,获取发言积分;
3、抢夺加分卡。官网将不定期会发布加分卡,18分、188分、888分及-50000到100000分神秘卡,这是提升群活力值的高效手段。想不劳而获么?想一举成名么?那就关注加分卡抢夺吧!

 
1.3活动奖项设置

本次活动的奖项包括:全民参与奖、各省月度活力群、全网年度活力群。

1.3.1全民参与奖

参与方式:登陆PC客户端,点击客户端左侧“群”标签页,输入验证码,完成确认,既可参与抽奖。
评选周期:每日抽取500名,中奖信息将延后四天在TAB中公布;
奖品:纪念品一份
评选范围:所有报到的飞信客户
评选条件:至少有一个群参加“我的飞信 我的群”的活动,且上月飞信积分净增长超过50分或当日在线飞信积分不小于4分(PC在线1小时或手机在线半小时以上)。

1.3.2各省月度活力群
评选周期:每月
奖品:
1. 超级管理员:价值约3000元的G3上网本一个或等值奖品一份
2. 管理员:价值约1000元的TD手机一个或等值奖品一份
3. 其他成员:20元电子充值卡或等值奖品一份
网站公布时间:次月15日左右
评选范围:各省省内
数量:20之内/每省
月度活力群评选条件:群内本地成员数量不低于20%,当月群活力值大于等于1000分。若个别省份出现本地成员数量大于20%,且活力值大于1000分的群组不足20个的极端情况,则只奖励大于1000分的群组。
每个获得省月度Top20的群组,即具备竞选全网年度活力群的资格,具体选取条件参见全网年度活力群组。
1.3.3全国年度活力群
评选周期:2009年末
奖品:
1. 超级管理员:价值约4000元G3上网本一个或等值奖品一份
2. 管理员:价值约3000元的G3上网本一个或等值奖品一份
3. 其他成员:50元面值电子充值卡一张或等值奖品一份
网站公布时间:2010年1月31日
评选范围:各省6-12月各月的各省月度活力群
数量:10
全网年度活力群评选条件:将每个活力群的各月活力值相加作为年度活力值,按照分值进行排名,分值最高的前10个群组即为全网年度活力群。
1.3.4奖品说明
以上奖项设置仅供参考,详情请咨询本地10086。所有奖品的发放,统一由客户所在的省公司负责,具体奖励办法以各省公司为准。月中奖群及群成员明细、当月每日全民参与奖将在次月15日左右同步到各省,各省随后将联系客户,并发放奖品。请中奖客户耐心等待所在省公司的领奖通知。
1.4活动规则
1.4.1活力值计算规则
1. 活力值计算方式:
某群组当月活动分=A+B+C,其中
A为当月群内成员飞信积分净增长总和。若群内成员超过150人,则计算群内积分增长排名前150人的当月飞信积分净增长总和。
B为当月群内活跃客户分值总和。当月群内所有客户在本群内发言每人每天计5分,每群每天750分封顶。
C为当月群成员使用加分卡加分总和。(加分卡获取方式详见加分卡介绍)
1. 活力值计分规则:
群活力值每天更新一次,供群超级管理员参考,活力值按月末最后一天拍照点时群成员进行计算,根据计算结果,次月15日左右公布上月中奖名单。因最终评奖活力值计算会加入好友积分值,所以客户看到的月末活力值数据和中奖时公布的活力值会有一定差距;
因牵涉到多个数据库的分值计算,为保障群组活力值的准确性,群组活力值的更新延后4天;
因为群内成员不可避免的存在一定的进出,所以,A、B项分值的计算都是以月末最后一天拍照时间点时群组内的成员为准,计算此部分成员当月的飞信积分增长值(A值)和在此群内的活跃分值(B值);
活力值排名中,如果群组间活力值相同,则比较A项得分;如果A项得分依然相同,则依次比较B项得分、C项得分以及超级管理员、管理员及成员的飞信积分大小,若存在极端相同状况,则抽取产生;
群活力值每期重新计算,每月月初群活力值将清零,开始新一轮群组活力PK,活力值清零不影响客户自身的飞信积分和等级。
1.4.2加分卡介绍
1. 加分卡是本次活动的活力值加分道具,包括一级加分卡、二级加分卡、三级加分卡和神秘卡:
2. 每张一级加分卡可一次性为一个群加活动分888;
3. 每张二级加分卡可一次性为一个群加活动分188;
4. 每张三级加分卡可一次性为一个群加活动分18;
5. 神秘卡为特殊的加分卡。神秘卡内的分值只有在使用后才能知道。分值范围从-50000到100000均有可能。机会与风险并存,请谨慎使用。
6. 加分卡获取及使用规则:
7. 每个群每月限使用500张加分卡,分值不限。
8. 每人每月可获得多张加分卡;每张加分卡均有有效期,仅限在有效期内为一个群加分使用。加分卡不记名不挂失,请妥善保管。
9. 加分卡的加分过程不可逆。一经使用,该分值将加给客户指定的群组。
10. 如果客户给群加分后离开该群,所加分值依然归被加的群。
11. 加分卡的发放从6月中旬开始,活动平台网站将会通过系统消息、Mini首页广告等形式定期公布下阶段加分卡可能会出现的时间、地点、数量及获取办法,敬请客户关注和期待。
12. 其他本地加分卡营销方案,请关注本地宣传,详情咨询本地10086。
13. 加分卡转让引发的问题,活动平台概不负责。
1.4.3活力群组评选规则
1. 各省分别排名,活力群组须保证本省客户在群内比例超过20%,每省每月评出前20名活力群组,进行奖励;若出现省内活力值大于1000分且本省客户在群内比例超过20%的群组个数不足20名,则仅奖励同时满足以上两个条件的群组;
2. 各省每月的前20名群组,具备评选年终大奖的资格;按照6-12月的累积活力值排名,评选出全网年度Top10;
3. 月度TOP20之间群组排重,即:同一群组不能重复获得月度大奖,但可以竞争年度大奖;
4. 每名客户不论创建多少个群组在7期活动内均仅有一次机会获得月度超级管理员奖或管理员奖;
5. 当月TOP20活力群的群成员排重,即同一客户在同一月只能在一个群组中奖,若在多个群组中奖,则选取奖项最高部分,作为该群成员的最终奖项;
6. 如果活动期间群组超管发生改变,则取消超管的获奖权利,但不影响群内其他成员的获奖权益;
7. 群内成员(包括超管和管理员)获得奖励的条件为:获奖月A>=50分,B>=20分;不符合此条件的成员,不予以奖励。
1.4.4其他活动规则
o 获奖群组的群成员领取奖品条件为:当月本地通话费用(不含漫游费)不小于15元;不符合领奖条件者,省公司有权不予以发奖。若获奖群内本地成员满足此条件不足80%,省公司有权取消该群的获奖资格。
o 获奖客户须凭机主身份证领取奖品,奖品个人所得税自理;其他获奖条件,以各省公司规定为准;
o 在外省入选活力群奖励的群成员,其奖励方式以群所在地标准为准;
o 如某两个群组间重复成员数过60人,或4个以上群组间成员重合率超过30人,经飞信平台识别为非正常活力群,活动平台有权取消其获奖资格;
o 若TOP20群中,某群与当期其他获奖群组或此前的月度TOP20中奖群成员重复率超过60人,则该群被视为重复获奖群,活动方有权取消其获奖资格;
o 若该群涉及其他被视为非正常谋取活力值排名的行为,活动方有权取消该群的获奖权利;
o 如果群相关内容涉及色情、反动、邪教、及任何涉及政治相关等内容的文字,活动方将直接取消其竞赛资格;
o 活动期间,活动主办方有权对每期活动规则进行调整,届时将提前进行公示;
o 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中国移动所有。